各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04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社发局系统学校安全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局安全办会同教育署和参考了部分学校的安全治理制度,拟订了"门卫制度,消防安全治理制度"等17项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由于编写时间紧迫,制度(草案)的制订不尽完善,这些制度主要是为学校提供思路和架构,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治理基础.
供学校参考.
特此说明.
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安全工作办公室
2004年12月9日
学校安全治理网络
一,学校应健全完善三级安全治理网络制度.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学校一级治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
三,学校各中层处室办公室为二级治理机构,各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为二级安全治理网络的责任人.
四,学校各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为三级治理网络,各组长,治理员或班主任为三级安全治理网络的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治理网络示意图
注:幼儿园和规模较小的单位安全网络第二,三级可合并.
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治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治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治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治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二级以上医院和大型体育场馆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治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
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选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治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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