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制订《石笋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条例》。
考勤管理
1. 学校校长室专人负责全部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学校开学初将把所有的教职工按工作岗位编制成几个考勤组,各考勤组长(年级组长、或其它负责人等)负责对本组人员的考勤。
3. 所有教职工请假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一天(或一天以内)由组长批准,超过一天则由组长上报校长室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影响学校工作的,由考勤组长负责与教务、总务等部门协调。只有在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才能批准教职工的各类假期。
5. 门卫记录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以供校长室统计时与考勤组长记录核查。
6. 每月初由校长室统计上一个月的出勤及奖金计算,交财务部门执行。
7. 学校由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组成考勤检查组,负责不定期(至少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校长室。
正常上班
一) 正常上班:
1)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2)教职工迟到、早退或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外出等均应按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实行。
二) 调休:
1)教职工调休半天并且不影响课务的可以事先向考勤组长请假;影响课务的则应调课,安排稳妥后才能实施。一天以上的调休则应交校长室批准。
2)每个教职工连续调休一般不能超过三天;
3)调休应将加班单于假后当天交考勤组长呈校长室备案;属调休的不影响奖金和考评。
三) 旷工:
未经校长室(或考勤组长)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调休、病事假、公出等手续,半天不到学校上班的;或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均属旷工;
假期
一)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亨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