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须出好补考试卷(附答案)交教学处备用。
(三)命题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命题工作由教学处统一组织与管理。
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一般由教学处在考试前3周的校教研组长会议上布置。会后教研组长根据交叉命题的原则指定各年级备课组长在考试前二周完成样卷。样卷经教研组长审查后,在考试前一周的周一前交教学处。凡校际联考,如果需要本校教师命题时,遵循本年级教师回避的原则,一般由教导处指定教研组长或由教研组长指定备课组长完成。
2. 教学处对样卷审核后,交教务员保存。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卷退回,并限期由责任人重作。
(四)保密工作
1. 保密内容:经命题人起草的所有试题在正式使用前属于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者均负有保密义务。
2. 保密时限:从命题工作正式开始到考试结束为保密时限。
3. 失密惩罚:对泄漏试题和答案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二、考前教育及指导
1. 每次考试前,校长室、教学处应召开专门的会议布置考试要求。
2. 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周的周一升旗仪式时间,教学处对全校师生作考试动员。
3. 班主任在每次考试之前须组织召开班级动员会,向学生进行考试的意义和考试纪律教育,并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教室、座位和考号,带好准考证、学生证等事项。
4. 任课教师在考前也应就本学科特点进行考前指导,重申考试常规要求,提醒学生注意应试技术。
三、考场编排,整理布置
1. 教学处负责编排考场,总务处调度安排各考场桌椅,考场开门、打铃,班主任指导学生按要求整理考场,年级组长负责布置考试期间考场值日工作。
2. 考场整理的标准:墙面、地面整;,教室内无书籍,课桌要安排整齐;前后黑板无与考试有关内容。考场布置必须在考试前一天的放学之后完成。
四、监考
1、监考由教学处安排。所有监考教师,都应该认真学习《监考守则》,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有关的规定。监考表一经安排,任何人未经教学处许可不得擅自调换。
2、监考老师应提前1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考卷与草稿纸,领完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并在黑板上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