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考试”是教学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优劣、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所以学校每个学期统一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年级组每月组织一次形成性测试。
为切实保证考试的质量,现对学校考试的各个环节作如下的规定与要求:
一、命题工作
(一)命题原则。
1. 科学性原则。命题要体现新课程课堂教学理念,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考试目的。基础题、提高题、知识题、应用题与能力题比例科学,试题的难度分布合理,考试成绩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学生实际的学业水平和能力,学生考试的成绩应呈偏正态分布。
2. 全面性原则。命题要根据课程标准、教学要求、教材,认真分析应考核的知识点,既突出重点,又能涵盖教材的重要知识点,防止过偏;既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又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规范性原则。各年级命题应以中、高考为标准。命题要力求准确,避免出现歧义;试题表达力求简明,措词严谨;题目的编排顺序要合理,且要有足够的容量;试题的评分标准明确;试卷格式规范。
(二)命题基本要求。
1. 试卷内容要求。月考和期中考试以考前所教内容为主,也应当结合以前所教的内容,考查一些综合性知识,但比例不宜过大。期末考试以检查一学期的教学内容为主,同时必须考查本学科的综合性知识,其所占比例应掌握在10%左右。
2. 试卷难易度要求。试题内容应以考核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有一定的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试题和具有一定难度的综合试题,三者的分数比例为7:2:1(容易题:中档题:提高题)。
3. 试题容量要求。试题数量要适当:既不能让大量学生过早就完成交卷,又不能过量,使绝大部分同学无法做完所有试题。
4. 试卷的及格率要求。对于期中、期末试卷,年级学生的学科及格率控制在70%以上。
5. 考试时间和分值要求。
略
6. 高三年级综合科目的考试可以综合考,也可单科考,其考试时间与分值应与一般的要求一致。
7. 试卷格式要求。试卷须严格按照教学处提供的样式,统一格式。
8. 年级备课组长在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