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制度
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第五十三条 高等学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招生,以及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籍考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的招生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发(20*)13号)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我省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学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