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司法制化治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公司法制化治理五年规划》和《xxx法制化治理实施计划》要求,切实推进“依法治企”,同时配合“xxx双文明综合承包考核办法”的实施,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xxx所辖市供电局、市郊供电分局,市东、市西、新区分局,变电、配电检修工区,修造厂、电建公司、调度通信中心、电力设计研究院。
二、考核依据
1、《xxx法制化治理实施计划》
2、《xxx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3、《xxx合同治理办法》及配套治理制度和附件
三、考核机构
由公司法律事务部会同企业治理部、劳动工资部、思政(宣传)部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法制化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各单位对照该考核办法组织自查评分,并写出自查报告及自查评分表,于11月20日前报公司法律事务部。
2、由法制化治理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公司法制化治理工作检查考评,形成考核意见,报综合考核治理部门,考核办法中的工资、奖金的扣发由劳动工资部负责实施。
五、考核方式
1、考核采用评分方式,总分值为100分。
2、具体考核指标、分值及评分办法,详见《法制化治理考核评分表》。
3.法制化治理的考评结果与江阴、宜兴市供电局、市郊供电分局考核工资的1挂钩,共分五档:
(1)、90分以上,不扣发,即1的考核工资全得;
(2)、80分以上,不足90分的,扣考核工资的0.25;
(3)、70分以上,不足80分的,扣考核工资的0.5;
(4)、60分以上,不足70分的,扣考核工资的0.75;
(5)、不足60分的,该项考核工资全部扣除。
4、法制化治理的考评结果与所属各公司、单位,调度中心年综合奖金的1挂钩,共分五档:
(1)、90分以上,不扣发,即1的考核奖金全得;
(2)、80分以上,不足90分的,扣考核奖金的0.25;
(3)、70分以上,不足80分的,扣考核奖金的0.5;
(4)、60分以上,不足70分的,扣考核奖金的0.75;
(5)、不足60分的,该项考核奖金全部扣除。
六、附则
本考核办法自文发之日起试行,本办法的解释由法律事务部负责。
法制化治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一、基础工作
15
1、法制化工作责任制落实。各市局、市郊分局要明确负责部门。
9
1、法制化工作无分管领导扣3分,
2、无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法制工作扣3分
3、未按要求开展法制工作扣3分
2、单位年度
工作总结有法制化治理工作内容。
3
1、年度总结无法制化工作内容扣3分,,内容简单扣1—3分。
3、法制化、合同治理台帐记录健全。
3
无台帐扣3分,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处扣0.5,扣完为止。
二、合同治理
50
1、合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治理,严格执行公司《合同治理办法》。
5
1、配备(专)兼职人员扣2分,
2、未认真执行公司《合同治理办法》,每发现一次违反《办法》的行为扣1分。
2、做好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的调查工作,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要调查清楚,
5
不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