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治理处岗位目标责任书
1、及时提供合适的业务支持。
2、提供信息支持。
3、提供资金支持。
六、目标考评
1、公司财务部定期(不定期)监控、审计、检查物业治理处资金的运作、成本和其他的财务工作。检查标准、办法依据行业法规和公司的财务规定。
2、公司人事培训及质量治理部负责目标责任人的绩效考评。考评标准办法依据公司绩效考评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和本目标治理责任书。
七、目标奖罚
1、治理处责任人必须依照双方确认的工作计划完成本责任书所列的各项目标。
2、假如全部完成责任目标:治理目标考评分在90分以上并完成经营目标,则治理处可按公司的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对员工发放年终奖金,目标责任人将根据公司相关作业规程另行奖励。
3、假如本责任书所列治理目标不能全部完成,考评分在80—90分,则扣发治理处10的年终奖金;70—80分,扣发20的年终奖金;60—70分,扣发30的年终奖金;考评分在60分以下,则取消治理处全体员工的年终奖金发放资格。
4、假如本责任书所列经营目标不能完成,则按未完成部分的20扣发治理处的年终奖金,直至扣完为止。
5、若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责任目标无法完成,则本目标责任书失效,遗留问题由公司与目标责任人共同处理。
八、本目标治理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人事部存档一份,目标责任人一份,物业治理处存档一份。
九、未尽事宜,由目标责任人同公司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
总经理签署:目标责任人签署: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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