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
第二十一条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
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第二十二条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实行复命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如实报告不得拖延,发生事故、案件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当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二十三条实行逐级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按时返回,非非凡情况禁止电话请假、他人捎假或先外出后请假。
第六章质量安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机关及全体职工必须重视工作质量、重视安全工作,把质量、安全工作贯穿于工作、生产等各项任务的全过程。
第二十五条树立以质量求信誉、求发展的观念,人人都要保证工作质量标准化。
第二十六条各级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改进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类规程要规范具体,按程序审批。治理人员按章指挥,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第二十八条岗位工、技术工、特殊工种等必须严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各工种岗位按标准上岗,按规程操作,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危险因素要互相提醒,立即排除,碰到违章操作要果断制止。
第三十条对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等要正确使用治理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各类物品存放要科学合理,整洁有序,标志正确醒目。
第三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等各种施工场所要符合审批后要求。
第三十二条井上下各类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无失爆现象发生。
第三十三条工作生产等场所废旧物品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
接班要互致问侯,交接清现场情况,提醒注重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要准确清楚。
第三十五条乘罐、乘车等上下时要文明礼让,有序上下,不得拥挤。
第三十六条各级各类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果断正确处置各类情况,有关情况要及时汇报,并做好具体记录。
第三十七条工作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班中不干私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十八条集体出入工作场所要有治理人员带队,做到整洁有序,有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围观,随便答话,要由现场最高职务者接洽。
第七章会议活动
第三十九条各类会议或集体活动要按时按要求派人参加,遵守会议及活动纪律。
第四十条参加会议要集中精力听讲,做好笔记,保管好文件材料,与会要关闭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或打瞌睡。
第四十一条参加大型会议或集体活动,各单位要整队带入会场和指定地点,按要求就座或列队,由带队人员签到报告人数。散会后人离椅正,有序依次退场。
第四十二条参加会议如有迟到或早退应主动向主持会议者报告,经答应后进出会场,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八章着装举止
第四十三条工作期间职工应统一着工装或制式标志服,服装不得混穿。集体活动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人员应着制式服装或按要求着装。
第四十四条进入工作区、办公区要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出入证、徽章或其它规定标志,证章应佩戴在左上胸,臂章应佩戴在左臂。不得用绳吊挂或随意变更位置。
第四十五条着装应当保持整洁,服装应无破损,在公共场合不得袒胸露背,敞怀披衣,不得将手放入口袋,不得挽裤腿。
第四十六条工作期间严禁穿短裤、超短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