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商业和服务业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商品,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等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 接受捐赠取得的存货,以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的价格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入帐。
??? 盘盈的存货,按照原实际成本或者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 领用或者发出的商品,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入帐。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全部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成本。公司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其他资产核算。
??? 第二十六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两次 (六月,十二月的下旬)。
??? 盘存数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 盘盈的存货,一般应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或者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其中,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 年终,公司的商品,产成品或者可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如有因残次,陈旧,冷背等原因而造成的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帐面实际成本的,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损失计入本年销售成本,(其小额损失报税务局备案,大额损失报税务局批准后入帐),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存货的减项反映。已计提变现损失准备的存货销售时,其变现损失准备应当冲减其销售成本。可变现净值按照有关存货的预计变现收入减去必要的加工:或者整修费用确定。?
??? 第五章 长期投资
???
??? 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即将收回的长期投资,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 向其他单位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或者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入帐。
???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加交易费用等有关费用入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作为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
???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帐,其中含有应计利息的,这部分利息通过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
??? 对于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债券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销,相应调整利息收入和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摊销的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或者实际利率法。
??? 用于投资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递延投资损益,在投资期内逐年平均转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递延投资损益的期末净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类或者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 第二十九条 向其他单位投资和股票投资的核算,一般采用成本法。公司的投资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股本总额20%以上,且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力的,也可采用权益法。
??? 长期投资的股利或者利息收入,长期投资到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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