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本年的利润总额,应交纳的所得税,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分配给投资人的股利(包括本年分配的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和年末未分配利润;均应当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示。
??? 第十二章 外币业务
??? 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 外币帐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及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和债务(如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股利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帐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帐户(包括外币帐户和对应的非外币帐户)无论增加或者减少,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汇率,也可以采用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汇率。
??? 第六十三条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 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当通过筹建期间汇兑损失帐户单独核算。同期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损失净额,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摊销,摊余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类下单列项目反映;如为收益净额,其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由公司在下列三种方法中选定:
1. 自公司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5年分期平均转销;
2. 留待弥补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年度亏损;
3. 留待并入公司的清算收益。
筹建期间汇兑收益的帐面余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
??? 第十三章 清算业务
??? 第六十四条 公司的清算业务,包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散,终止进行清算时发生的财产作价及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算,清算费用及损益的核算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 第六十五条 财产清算的作价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清算委员会确定。
??? 第六十六条 清算费用包括公司在清算过程中为进行清算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清算损益包括清算期间的继续经营损益,财产处理损益以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清算损失与清算收益相抵后的净额与清
清算终了,如果为清算净收益,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 第六十七条 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分配。
??? 第六十八条 公司自清算开始,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会计报告。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公司,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清算终了,编制并报送自清算开始至清算结束的清算损益表和财产分配表。
??? 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应当在公司注销工商登记之前。
??? 第十四章 会计科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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