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文化手册
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能源与环境的和谐,企业与社会的和谐。
7.2中国石油职业道德规范
7.2.1总裁致高级管理人员的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9年6月制定下发,这是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准则,其内容不仅符合境外上市地监管机构的要求,也符合我国法律、党纪和党风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学习落实好《规范》对于全面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道德建设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改革逐步深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没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公司是不受欢迎的公司,也是无法生存发展的公司。股份公司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要自觉按照《规范》的要求,践行职业行为和道德操守,忠诚于公司,忠诚于事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这对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公司价值至关重要,也是公司持续有效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
职业道德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公司的每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不断提高股份公司管理水平,实现中国石油的可持续发展。
7.2
遵守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则。
对公司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
不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活动,避免对公司造成利益损害。
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控制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平、公正地对待公司的雇员、客户和供应商。
廉洁自律,不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
保证公司的一切交易活动得到恰当的批准和执行,确保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准确。
保证公司资产用于合法的业务。
有责任向管理层及负责部门报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7.2.3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认同公司精神及宗旨,践行公司核心经营管理理念。公司员工要发扬“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实践“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职业技能,自觉履行职业责任,注重工作效率。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禁止参与可能导致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占有应当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的机会;不准利用公司财产、信息或地位谋取个人利益。
公司员工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与公司利益有冲突或有冲突可能的公司、单位以任何身份任职,不准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活动。
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商务决策和有损独立判断的有价馈赠。也不能允许其亲属或第三人接受该类馈赠。员工在商务活动中可以交换非现金礼节性纪念品,但不能因此影响业务正常往来。严禁为商务目的而以任何手段向政府官员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予金钱和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公司员工代表公司购买商品应遵循公司的采购政策,在业务往来中不允许进行贿赂、收取回扣或其它诱惑。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准泄露或擅自使用任何与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公司员工及亲属,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收购公司资产、接受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或贷款担保。
公司员工要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反对出于任何目的的欺骗、作假行为。
公司员工要继承弘扬中国石油优秀的职业道德作风。保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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