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
11.考绩工资:由部门经理以中心下发的考勤制度、上岗规范等为考评依据,综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临时性事件处理情况对各岗位人员做出评价,进行考核,具体按照各部门的百分制考核评分表评定,满分150分,等值150元。通过部门经理评分、部门员工互评,可参考质检部抽查结果核定考核分数,计发相应考绩工资。
三、各岗位档次类别的划分
1.一岗一类:总经理,二类:副总经理;
2.二岗一类:部门经理,二类:部门副经理;三类:行政管理、经营、技术部门主管;
3.三岗:为技术岗位。包括:电梯,灯光,音响,暖通、空调、给排水,高、低压配电,电子屏及网络管理、会计,技术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4.四岗:为行政管理岗位。包括:秘书,人事,文书,出纳,库管,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5.五岗:为经营岗位和其他岗位。经营岗位包括:经营工作人员(内勤、外联);其他岗位包括:图书管理等。各岗位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划分为三类。
6.六岗:为保安及服务岗位。一类保安及服务主管;二类、三类、四类由任职条件确定;五类保洁岗位。
7.以上岗位的类别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划分,要求各部门经理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任职资格条件、员工素质等情况公平、公正的划分,不得敷衍塞责,不得将本部门所有人员列为一类,公司各类岗位人员最终由总经理会议审核确定。
8.以上各类岗位,从事兼岗任务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主、兼岗位中最高岗位确定岗位,并考虑兼岗津贴,具体由总经理会议确定。
四、各岗位基本任职资格条件
1.一岗一类人员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2.一岗二类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提名,经管局批准后方可聘任;
3.二岗各类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聘任资格条件,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总经理会议研究予以聘任;
4.三岗、四岗、五岗、六岗各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及类别对照表》;
5.以上各岗位如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岗位责任人工资下调一类(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与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6.以上各类岗位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兑现工资,如因个人原因不符合本岗位各类
7.各岗位人员经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岗位、类别后严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进行考绩,实行月、季、年相结合的办法并直接与工资挂钩;各岗位人员季度考核(月均考绩分值)达不到就职岗位类别考绩分值最低标准的(一类130分、二类110分、三类90分、四类80分,三个月后此分值按照部门实际考核分值调整),自下一考核期开始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一类执行。
五、工资提升,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可提升工资:
1、自本结构工资制实行之日起,连续3年年终考核被评为公司优秀个人或办公厅系统先进个人的,以考核优秀第3年岗位工资为基数,自次年3月份起岗位工资上涨10%;
2、在工作中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技术革新等,对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损失、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及奖励幅度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3、其他必要增资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六、工资降低,各岗位人员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