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同时及时将评议情况向党委做出报告。
第二十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如支部党员人数少,也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基本程序与民主评议支部相同。
第二十八条 根据评议情况,对优秀党员写出材料,报党委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纪党员,在帮助教育的基础上,支部作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审查处理。
第五章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做到会前有通知,提前做准备,并请上级领导参加会议。
第三十条 基层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公司党委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党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前段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加深认识,制定出改进措施。要求全体到会党员,面对面地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党委成员要坚持党章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第三十三条 要注重民主生活会的实效,通过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主观思想认识问题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改正错误,改进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四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第三十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并做好发言记录,汇总整理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存档保管,作为考评依据。
第六章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第三十六条 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因此,党员随着工作单位的调动,本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七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凡向公司外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内工作调动,采用内部党员接转关系介绍信,由党委主管部门接转,党支部之间不能直接接转组织关系。
转移程序:由调出单位党支部开具介绍信,注明调入单位名称,交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换介绍信到调入党支部,调入单位党支部凭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方可接受该党员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三十九条 党员临时外出、借调、学习等超过三个月可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公司工作时,经所在单位在原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由本人将原证明信带回交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第七章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 共产党员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党的组织观念,模范地遵守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