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15、研究需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议事程序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常委同志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常委同志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常
委会议有冲突,应服从常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1、确定议题。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常委同志如有提交上会研究的事项,应写出简明扼要的汇报稿,提前一至两天送公司党政办公室。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也可根据需要指定有关部门向常委会议汇报工作,有关责任部门将汇报稿要提前2天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程序送党委书记或分管常委审查阅批。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审核,根据轻重缓急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报公司党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定后,列入常委会议程。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常委同志。有些议题材料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于会前印发常委同志审阅并准备意见。
2、准备材料。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涉及有关资料)由党政办公室在会前1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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