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办公会制度
22、研究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3、研究公司物资采购、物资供应工作,审定有关计划、制度、规定、标准、规范和实施方案。
24、讨论决定公司向管理局、总公司、山东省及有关上级行政机构申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和科技人才;
25、讨论决定公司向管理局、总公司及有关上级行政机
构的重要请示和报告;研究决定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提请公司议定的重大问题。26、其他应由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 会议规则
1、领导办公会议由公司经理负责召集并主持。公司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名公司领导代其主持会议。领导办公会议成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领导办公会议必须有会议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能举行。会议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公司其它会议、活动与领导办公会有冲突的,应服从于领导办公会议。
3、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和会议内容涉及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根据会议内容,会议主持人可指定有关副总师和其他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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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