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需要管理局党委帮助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解决。
3、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召开情况。会后15天内,纪委和党委组织科向管理局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会议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的基本情况;会前准备情况;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 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2个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对于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班子,尤其要加强具体指导。
第九条 附则
1、公司三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可参照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党委组织科和纪监审计科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2008年 月 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