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
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督促车辆安全行使。
2、负责购买车辆及办理入户和车辆报废手续。
3、负责办理车辆年审及购买车辆养路费和车辆保险。
4、制订《车辆用油管理方案》,核定车辆用油标准和用油量。每月核对一次用油量。做好加油卡的管理工作,定期办理加油卡充值。
5、建立车辆档案,保证车辆资料完整。
6、制定《车辆维修流程》,负责安排车辆进厂维修和保养。
7、有关车辆的其它工作。
二、车辆的使用
1、分配给部门的车辆是全体人员共用的工作用车,任何个人不得占用。
2、各部门负责人为车辆使用责任人,负责管理本部门车辆,公司车辆管理部门与责任人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行车前要检查4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是否良好。
4、不得私自外借车辆,如确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经办公室审核,报分公司领导批准。
5、车辆必须明确夜间停放地点、记录在车辆档案,停放地点如有改变应及时报告,原则上停放在公司院内。
6、车辆维修按《车辆维修流程》执行。
7、车辆用油按《车辆用油管理方案》执行。
三、车辆及驾驶事故的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以及车辆管理部门汇报。车辆管理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2、因工作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驾驶员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3、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6、因其它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公司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四、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08年6月1日起起执行。
*公司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