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bsp;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
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n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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