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风速(m/s) 配风调整系数k 温
<18 0.3~0.8 0.90
18~20 0.8~1.0 1.00
20~23 1.0~1.5 1.00~1.10
23~26 1.5~1.8 1.10~1.25
26~28 1.8~2.5 1.25~1.4
28~30 2.5~3.0 1.4~1.6
(2)按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的要求计算:
q 采2=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4)
式中:q 采2——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 采ch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日平均瓦斯绝对涌出量(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 个月,取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k 采ch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1个月,日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与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
100——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所换算的常数。按二氧化碳或其它有害气体的绝对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不同有害气体的允许浓度并参照按瓦斯绝对涌出量的计算方法执行。
布置有专用排放瓦斯巷(俗称尾巷,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的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q 采2=q 采回+q 采尾(m3/min) (2-5)
q 采回=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6)
q 采尾= qch4 尾×k 采ch4÷2.5% (m3/min) (2-7)
式中:qch4 尾——采煤工作面尾巷的风排瓦斯量,m3/min;
其他符号的含义同上。
(3)按采煤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计算需要风量:
q 采3 =60×v 采3×s 采平均(m3/min) (2-8)
式中:v 采3——采煤工作面风速,可按本细则第四项第2 小项有关要求选取(见表3),m/s;
s 采平均——采煤工作面最大和最小控顶距净断面积的平均值,m2。
(4)按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和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每人供风量≮4m3/min:
q 采4>4n (m3/min) (2-9)
每千克炸药供风量≮25m3/min:
q 采5>25a 药(m3/min) (2-10)
式中:n——工作面最多人数;
a 药——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
(5)按采煤工作面风速进行验算:
15s 采平均<q 采<240s 采平均(m3/min) (2-11)
式中:s 采平均——采煤工作面最大和最小控顶净断面积的平均值,m2。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悬顶时,必须采取加大风量及控制风流防止向采空区扩散的措施,确保采煤工作面控顶区域内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5 m/s,有害气体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备用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
备用工作面亦应满足按瓦斯、二氧化碳、气温等规定计算的风量,且最少不得低于同一采煤方式相同的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50%。
q 备≥0.5×q 采(2-12)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处的需要风量
(1)掘进工作面的需要风量
每个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和爆破后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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