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会议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 凡在公司网站各栏目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责部门或相关部门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一式二份,认真审核,分别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一份留存备查,一份交公司网络管理室建立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 各栏目(网页)主责部门的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性违规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发布信息的,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2、未履行审查职能而发布虚假信息,未造成公司或个人信誉、经济利益及名誉损失的;
3、工作懈怠,未按规定期限及时更新栏目;
4、拒不执行计算机监察员和保密员的建议和意见的;
5、拒不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的;
6、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的;
7、擅自发布盗版软件;
8、擅自提供各种形式的收费或免费服务信息的;
9、擅自利用公司网站存储空间谋取私利的;
10、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的;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网站管理员会议,拒不执行会议决议的;
12、无能力履行管理员职责的。
第十三条 网络管理员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都属于严重违规;给公司或个人造成信誉、经济利益损失的,属于计算机犯罪,应予以法律上的制裁:
1、 刻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的;
2、 发布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3、 擅自关闭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4、 擅自使用黑客软件,攻击他人计算机的
5、 擅自链接色情、反动、暴力等非法网站的;
6、 擅自发布涉及“...”等反动异端邪说的信息;
7、 刻意更改网页源代码,造成网站整体崩溃的;
8、 利用网站空间进行非法交易的;
9、 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的;
10、 泄露网站操作密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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