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奖罚规定
第五条 按季考核兑现单位对实现安环目标的领导及安全员给予奖励,标准见表二。
(一) 当季未发生死亡、重伤及各类重大事故的单位及治安案件,并达到表一所列考核指标的,则按表二的奖励数额兑现。
第六条 在生产、工作或公益事业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奖励600元以上。
(一) 突发性事故(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
(二)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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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