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条例
; 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 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4. 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会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九 公司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循的调解纪律
1,参加劳动争议各类调解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自作主张乱下结论;
2.劳动争议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激化矛盾;
3.在调解过程中故意伤害调解委员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本规则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则自2008年元月1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