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学习。
4、负责各种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和印章的治理工作。
5、积极办理办公室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6、按时按质完成院领导和主任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物资财务部部长职责:
物资财务部长业务工作直接向书记院长负责,行政上隶属于综合办公室,对财务部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核算制度,组织全院的经济核算,监督全院资金、成本费用、利润和资产治理;拟订和审核会计科目,进行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专题分析,及时、准确编制会计报表,保证核算工作的正确性;组织全院的经济活动分析,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根据领导决策,分析市场供求关系,拟订全院预算原则、制度,审核部门预算方案,制定全院预算指标,组织资金筹措,监督资金使用,从经济治理的角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防止决策失误。
3、受院长指派或委托,起草签署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并监督贯彻实施。
4、控制资金使用,审核各部门的设备、物资采购计划和全院开支计划,维护全院经济利益。
5、负责财务部各项治理工作,分配财务人员工作任务并做好监督、考核、评价、奖惩工作;做好业务培训和传、帮、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6、负责协调与银行、税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系,按时上交财务报表和各种税费。
7、完成书记院长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会计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猜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
5、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定期分析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
7、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治理制度和物资治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顶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现金出纳帐簿》及《物资资产帐簿》等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物资出入、资产变动凭证,每日登记现金收付、物资出入库及资产变动情况,做到帐证、帐款(物)相符。
4、严格执行支票治理制度,填开支票必须登记支票使用簿,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5、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帐目处理并配合银行做好帐目核对工作。
6、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办公用品等易耗物资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保障正常
工作的开展。
7、根据各部门申购计划和领导指示采购、保管各种物资,并严格入库验收制度。
8、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维修部部长职责
工程维修部部长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工程维修部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1、依据院党政领导的决策、指示组织进行改扩建工程的立项、预算、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工作。
2、经常深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