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规章制度(办公室、政治业务学习、办公室办文、考勤管理、财产管理、首问责任、廉政监督)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要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当好人民公仆。
二、要坚持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遵守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要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对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在职责范围内,要坚决执行,尽快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
四、严格按原则办事,按自己职责范围办事,遇事多请示、汇报,不自作主张、越权处理。
五、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外出,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不得在办公时间聚众下棋、打牌等,不得窜科室闲谈、打电话谈天。
六、工作要通力合作,不得互相推诿,相互扯皮,讲求实效。
七、要讲究卫生,注意清洁。办公室要窗明几净,布置要合理,摆放要整齐,保持清洁。
八、要团结同志,说话和气,热情待人,对上尊重,对下谦和,虚心好学、锐意进取,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本办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二、年初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三、坚持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每周坚持一个半天或一个晚上集中学习。
四、学习由党支部或综合科安排,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时,要集中精力,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办领导请假。
五、政治业务学习实行考勤制,由综合科登记备查。
六、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坚持做到读写结合,每个干部都要做好读书、学习笔记,交流心得体会。
办公室办文制度
一、凡以委或办名义转发的文件,按照业务范围,由有关科室起草。
二、为确保文件的质量,凡正式文件在送领导审批签发前,均须综合科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校核。
三、凡县直有关单位来办会稿(或征求意见)的,一律先送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人根据内容,分别经请各有关业务科室提出意见,再由综合科综合后送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批。
四、主任、副主任在文稿上签署明确的意见和自己的姓名及日期。
五、经委、办领导签发的文稿,统一由综合科编制文号后安排到电脑室打印。
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溜班。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上班签到从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开始至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结束;下班签退从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开始至规定下班时间结束。
三、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以后,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的为迟到。
四、不签迟到,只签退的、代他人签到、未办请假手续的、请假未准的、超假未销的、早退、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在60分钟以上的、抽查不在岗的均为旷工。
五、工作人员因事、因病、因公外出,应事先填写《霞浦县文明办、创城办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按批准权限准许后交综合科,并做好交接工作后方可离岗。假满要及时销假、上班。
六、科长以下工作人员请假或出差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由科长签报意见,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两天的由主任审批;科长请假或出差一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签报意见,由主任审批;办班子成员请假均由主任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