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负责分局、分局办公室文件的打印或复印。
2、负责对微机、打印机、油印机进行和复印进行定期保养,负责文件头、文件纸及打印零配件保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归档制度
归档范围:本机关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公文、电报、簿册、图表、录音、录像、相片等,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均属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第二年上半年完成,会计档案隔年一季度完成,科技、声像档案在工作项目,活动之后随时归档。
归档要求:
1、一个机关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全宗。
2、 分类一般采取年度——问题分类。
3、案卷的排列、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根据不同门类和保管期限,按照案卷排列的顺序编制卷号,在一个全宗内,案卷目录号不得重复。在一册案卷目录内不得出现重复案卷号。
5、案卷质量应符合《武汉市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案卷格式和各种装具符合国家和市档案局标准,卷内文字严禁使用铅笔、元珠笔。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本机关形成的各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
2、档案室有防资措施,防风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放有防虫、防腐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3、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或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
4、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清洁;
5、平时出入库存的档案,应及时清点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经常检查电灯、电器线路有无破损,下班前注意关灯、锁门、关门窗。
6、档案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制度
1、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手册》;
2、非因工作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和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属于国家机密和档案资料;
3、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档案资料,并严禁将档案携带、传递、寄至境外;
4、凡属保密档案,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进行宣传;
5、严格控制机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6、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7、加强库房管理,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室保存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均属利用范围,主要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