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为家乡作贡献”活动,引导和带领他们为家乡的建设献策出力。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外出务工人员在流入地勤奋工作,锐意进取,遵纪守法,恪守信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业主赞誉;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广大务工人员在外不忘家乡,致富不忘乡亲,以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准确地向家乡党组织和父老乡亲提供致富信息;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外出务工人员发挥路子宽、信息灵的优势,主动担当起家乡招商引资的桥梁和纽带。
二要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外出流动党员返乡建功立业
为有效调动务工大军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吸纳大量劳务资金回流,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要从解决后顾之忧、联络感情、优化环境入手,鼓励外出流动党员致富后带头回乡创业,要给返乡创业人员以外商同等待遇,并在资金、技术和信息上给返乡人员大力支持。要经常走访慰问,了解务工党员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困难,鼓励他们学技术、长本领、创事业,为家乡争光添彩。要大胆启用德才兼备、先富领富的流动党员充实到基层党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利用春节务工人员集中回乡之机,召开团拜会,向他们通报家乡建设情况和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加强沟通,联络感情,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回乡创业。
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都要对流动党员实行目标管理,从政治思想、执行纪律、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要求,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初评,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总评,对成绩突出、有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执行制度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处理。加强对流动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先进性教育,评选和表彰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特殊贡献者,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流动党员中先进典型。
对流动人才中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党组织要重视并积极培养,严格把关,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对党组织和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流动党员取得联系后,对有正当理由的,要落实其党员组织关系,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要将他们的档案妥善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