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常委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情况,除经批准和指定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开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市纪委常委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召开1次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工作,交流思想,统一熟悉。同时,常委要按规定参加机关中心组的学习和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议。
市纪委常委如有违反党纪、政纪或国家法律的问题,市纪委常委会议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
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保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健
康发展,根据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职责任务
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共__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主持经常工作。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全市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应由市纪委管辖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维护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全市廉政建设,检查全市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市监察局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应由市监察局受理的申诉和控告。
(二)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三)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
(四)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干部治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六)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向下级纪委、监察局和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市纪委、市监察局名义发布的其他重要文件。
(七)研究其他需要常委会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组织原则
(一)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心委员会的基本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果断贯彻执行中心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假如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中心精神或本市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假如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必须果断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同时可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每年向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的报告。执行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常委会委员要有明确分工。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切实履行职责;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担任市监察局领导职务的市纪委常委,有权处理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工作,参与行政监察工作重要问题的决策。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常委会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