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教学教研量化评估细则及奖惩办法
末对教师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总评,以得分先后排名,得分在前30%的教师作为年度(或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并结合其他
方面的综合考评,最终确定优秀名单。得分后10%的教师不予评优晋级。
(2)得分前100名教师发放综合奖500元,101—130名得综合奖200元,131名以后综合奖100元。
(3)按教研得分先后,期末评出5—10名教科研先进个人。
(4)按各教研组完成的教研学时数,评出4个优秀教研组。
2其它奖励
(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发明等获奖
①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1000,900,800
②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600,500,400
③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400,300,200
④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辅导教师200,100,50
2、论文获奖:见原奖励条例(包括指导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
3、参加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获奖
①获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1000,800,700
②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700,600,500
③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参赛教师400,200,100
4、课题结题获奖
①省级结题,奖励课题组3000元
②市级结题,奖励课题组2000元
③县级结题,奖励课题组1000元
以上课题组长分成30%,其余分配给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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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