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议事规则
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罚事项,应逐个表决。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或党政班子会议的,书记、党组成员、执行理事会领导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政班子汇报。
(八)党组或党政班子会作出的决议,由党组成员或执行理事会领导根据分工组织实施。决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议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党组会议或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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