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公开电话接听日实施细则
街道办事处公开电话接听日实施细则
一、公开电话:xxx
二、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8:00-10:00
三、具体程序:
1、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带领副主任按时到位,并做好电话和访谈记录。
2、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街道办事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3、涉及区有关部门的问题,及时将问题报送相关部门,并将答复意见反馈给居民。
4、涉及市有关部门的问题,可通过区有关职能部门向上一级反映,了解相关政策和情况,并向居民进行反馈,同时引导居民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反映。
5、对需要上报至区、市有关部门的问题,以及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居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6、接听、接待日形成的文字记录、转办意见、答复意见等要立卷存档。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周的周五将本月的电话接听、接待访谈及办理情况汇总后报区民政局。
7、每月末将当月的受理、办理、反馈情况通过市xx政务网和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向居民公开。
8、每半年和年度末将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分类受话量、接待量和办结率,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出对策,并将总结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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