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药经营资格许可服务细则
市农药经营资格许可服务细则
一、服务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经营农药的单位的销售人员。
二、服务内容:
农药经营资格证书核发
三、服务依据:
《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
四、服务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农药经营和使用的专业知识,并经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知识培训合格者。
五、申请材料:
1、《杭州市农药经营上岗证申请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一寸照片2张;
3、培训合格证明。
六、服务程序:
1、受理申请;2、书面审核;3、汇总审批;4、发证建档。
七、收费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
九、服务部门:x市农业局行政许可专窗
地 址:x市体育场路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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