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拖拉机登记服务细则
一、服务对象:
上道路的拖拉机的所有人。
二、服务内容:
上道路拖拉机登记。
三、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法实施条例》;
2、《拖拉机登记规定》。
四、服务条件:
上牌拖拉机型号必须符合省农机监理所上牌目录
五、申请材料:
<一>、注册登记: 1、《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证;3、购机发票等拖拉机来历证明;4、拖拉机整机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5、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变更登记:1、《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属于共同所有的,还需共同所有证明;3、拖拉机登记证书;4、拖拉机行驶证;5、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转移登记:1、《拖拉机转移登记申请表》;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拖拉机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4、拖拉机登记证书; 5、拖拉机行驶证。
<四>、抵押登记:1、《拖拉机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拖拉机登记证书; 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注销登记:1、《拖拉机停使、复使/注销登记申请表》;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拖拉机号牌、行驶证; 4、拖拉机登记证书;5、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报废拖拉机的凭证。
六、服务程序:1、受理申请;2、书面审核;3交验拖拉机;4、汇总上报;5、发证建档。
七、收费依据:
根据浙财综字[2003]112号、浙财综字[2009]14号规定。号牌费40元/副、临牌5元/副、证件费10元/本、临时证件号牌5元/本、副移动证3元/本。
八、办理时限:
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自受理日起属于本级办理5个工作日,属于杭州市级办理10个工作日;
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日起1个工作日。
九、受理部门:x市农机监理所
地 址:x街道孙权路30
联系电话: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