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组织、检查工作。每年初,拟出全年学习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两种形式。
局领导成员定期参加中心组学习,机关全体人员坚持每周一、五集中学习。学习形式要丰
第十二章 政务公开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全县各级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行使政务权力时,都必须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将运行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风建设,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第五十九条 政务公开的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监督方式等。
第六十条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简明扼要。根据公开事项的应知范围采取不同形式,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开展文明窗口服务。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 局机关公务车辆主要为局领导成员工作服务。正常情况,局领导成员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出车;各股室用车由股室负责人填写申报单,由其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办公室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出车。节假日、休息日出车,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冻、滑、雾、雪等恶劣天气或车辆出县(市局公务除外)时,由局主客领导审批。公务完成时,由用车人及时通知办公室,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车辆动态。工作人员外出进行一般的非紧急性公务活动,尽可能乘坐公交车辆;紧急公务活动需使用公务车辆时,能几人同行的,不得分别乘用几辆公务车辆。
第六十二条 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登记局分管领导审批。用车人支付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六十三条 局办公室每天认真填写车辆动态表,每月月底将车辆使用情况汇总,次月五日前将汇总表报局各领导班子成员。
第六十四条 车辆燃修费开支。车辆燃料,县内实行“定点加油,统一结算”的办法。由驾驶员到办公室开具加油单到指定地点加油。县外加油凭正式发票报销。车辆维修先由驾驶员申报,经办公室指定维修项目、零件、金额,报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再由办公室指派人员与驾驶员持通知单到指定维修站维修。车辆维修后须将换下零件交回局办公室。维修费由局办公室会同财务与维修站结算。出差车辆在外出现急需维修时,一律先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再行维修。小车队车辆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工作规则,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工作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重申<****县通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涡交政字〔2003〕01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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