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签字报销。除特殊情况外,报销单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
第四十六条 办公费开支。需要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需要列出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统一购买,各股室根据实际需要领取,办公室设台帐登记。
第四十七条 强化增收节支措施。对机关的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设施、设备严格管理。加强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保养,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空调空转、公车私用行为等。降低办公、招待费支出,减少会议、出差等公务活动的经费开支。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工作完成后及时切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源;严格控制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不高于摄氏20度。节约每一滴水,用水完毕或发现龙头滴水现象,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提倡二次水的再使用。提倡双面用纸,注意信封、复印纸的再利用;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严格控制各类信息简报的印发,做到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印发,需要印发的,由股室申请报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申批,严格控制印发数量,减少纸张消耗。
第十章 廉政制度
第四十八条 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受主义、拜金主义影响,做到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始终经受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种种考验。
第四十九条 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委、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切实做到不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他人谋取私利,不追求规定之外的特殊待遇,不搞特殊化,不插手工程发包、不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为亲属、子女从事经商活动提供便利,不从事与职务不相称的活动。
第五十条 要正确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决不允许权力部门化、私有化现象存在。
第五十一条 要带头做艰苦奋斗的表率。切实做到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坚持公务接待从简,禁止利用公款吃喝玩乐。
第五十二条 从事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的人员,严禁本人和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工程的承包等;严禁接受施工方的宴请、送礼以及收受任何形式的好处。工程管理和工程计量,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第五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业务招待(住宿),凡涉及综合性工作(党建、综治、计生、创建、群团、政务公开、宣传、审计、老干部)所开支费用由局列支。专项业务由所涉及的单位列支。交叉的业务,所涉及到的单位列支。由局负责招待的,接待股(室)须事先填写接待申报单报本股室分管领导同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登记,统一安排就餐(住宿),局计财股凭招待股室确认的就餐(住宿)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报销招待费用,一月一结。有关股室,不直接安排接待,否则,费用自行负担。
第五十四条 业务招待要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标准,本着节简的原则,坚持对口接待,杜绝一客多陪现象。就餐人员原则上由分管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参加,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作陪。工作日接待中午严格执行禁酒令。
第十一章 学习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法律、科技、交通管理等知识,建立扎实的理论和业务功底,提高领导和决策水平。
第五十六条 局办公室、人劳股、法制股负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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