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乡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管理,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围绕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参照区“一支书办”的考评办法,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建强一个班子(20分)
1、村支两委班子机构健全,记4分,否则不记分。
2、按要求选拔和培养了村级后备干部的记2分;否则不记分。村支两委班子或村民小组组长确需调整,并当年进行了调整的记2分,班子应调未调,导致工作无起色的扣1-3分。
3、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以及开展好农村党员保持共产员学习教育活动,并有详细记录的记3分,未组织的扣3分,组织而无记录的扣1分。
4、村党支部每年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1次,并有完整记录的记3分,否则不记分。
5、按要求实行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的记6分。村务公开每年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财务公开每年在3月20日前公开的记4分,之后公开的记2分,没有公开的记0分,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培育一支队伍(15分)
1、认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发展新党员的记3分;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又未发展新党员的不记分,违规发展新党员的,除不记分外还实行责任追究制。
2、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各项制度、规划健全,并上墙公布的记3分;未建立活动室的不记分;活动室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扣1-2分。
3、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记3分;未开展评议活动的不记分;评议中未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扣1-2分,评议后未按实际情况恰当处置的扣2分。
4、对党员进行了电化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实用技术2次以上记3分,少一次扣1-2分。
5、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能遵纪守法,带头完成各项上缴任务,年内无党员拖欠合理上缴的,记3分;有党员拖欠,每人扣1分,每出现一起违纪案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引进一个项目或一笔资金(15分)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单位优势,为所驻村提供2条以上发展经济的信息,并有一定成效,记3分,没有提供信息或所提供信息无任何成效的不记分。
2、当年竣工投产一个2万元以上的项目,记4分;5万元以上的项目,记5分;10万元以上的项目,记6分(最高不超过6分)。招商引资没有项目的不记分。
3、帮助所驻村引进资金2万元以上记4分;4万元以上记5分;6万元以上记6分。(最高不超过6分,招商和引资属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记分。)
(四)确保一方稳定(15分)
1、建立健全村级自治委员会,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减轻了农民负担,防止涉农案件发生;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讲请道理,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达到上述要求记15分。
2、每出现一起需乡镇解决的上访事件扣1分;需区级解决的事件扣2分;出现一次5人以上到娄星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