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校园内学生自行车不锁(或无锁)扣10分/辆。
23.有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采摘花果,在黑板、墙壁、布告栏等处乱涂乱画扣10分/人。
24.乱抛杂物,随地吐痰扣10分/人次,向楼下抛杂物、泼污水、吐痰扣20分/人次。
25.宿舍无人而门未及时锁好的扣10分,水龙头未关扣10分,未及时关灯扣5分。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扣30分/起。
26.午休期间在宿舍大声喧哗扣10分,在校园内进行体育活动扣20分/起。
27.宿舍晚上熄灯后,30分钟内有学生讲话扣5分,30分钟后有学生讲话扣10分、有学生看书、听收录机等扣5分。
28.在教学区、宿舍区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体育活动的,扣20分。
29.中午有学生未在宿舍就寝扣10分/人,晚上有学生未在宿舍就寝扣20分/人、留宿他人扣20分/人。
30.无故跨越栏杆、花池、践踏草坪扣10分/人,故意踩脏墙壁扣20分/起。
31.翻越围墙进出教学区或宿舍区扣50分/人。
32.在宿舍区购买流动销售的盒饭等扣30分,购买校外地摊食品扣50分/人。
33.在教学区吃零食扣10分/人次,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扣20分/人次。
34.对教职员工或值周学干的正确管教、批评无理顶撞、吵闹扣20分,有谩骂现象的扣30分(其它责任另究)。
35.学生抽烟、喝酒扣50分/人,进游戏厅、录相厅、看黄色书刊、租看黄色碟片、参与赌博扣50分/人,参与打架、斗殴扣50分/起,有偷窃行为扣50分/起(其它责任另究)。
36.年级中有班级因纪律方面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扣分的,扣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级10分以上。
三、学生证使用方面
37、检查时未带学生证进出校门,扣5分/人次。
38、检查人员检查时,故意隐藏身份不主动出示学生证,扣每人次5分以上。
39、涂改、伪造学生证,扣20分/人次。
40、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无学生证进场考试扣5分/人场次。(无学生证者可暂由班主任或年级部主任或其它有证明资格的人员当面作证明方准予考试)
41、使用他人学生证作证明使用,扣使用者每人次10分以上。
42、学生证照片与本人不符者,扣当事人10分/人次,并追究责任。
43、其它场合要求出示学生证而未出示者扣5分/人次。
44、住堂生办走读生学生证或走读生办住堂生学生证,扣10分/人次。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