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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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文用纸:院发文件采用国际标准 a4 型( 210mm × 297mm ),左侧装订。
学院公文格式纸共分六种:
(一)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的公文一律使用“*学院委员会()”格式纸。
(二)以学院党委名义下发的公文一律使用“中共西北政法学院委员会文件”格式纸。
(三)以学院党委和行政联合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一律使用“*学院委员会西北政法学院文件”格式纸。
(四)以学院行政名义向上级单位呈送的请示、报告使用“*学院”格式纸。公文眉首(即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位于首页公文二分之一处。
(五)以学院行政名义向院内发布的决定、通告、通知等,使用“*学院文件”格式纸。公文眉首位于首页公文的上端。张贴性公文的用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六)以学院名义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使用“*学院”格式纸。公文眉首位于首页公文的上端,字号较小,上下各有一条红色反线。
第十六条 我院发出的公文均应根据发文机关分别加盖*学院委员会或西北政法学院公章。会议纪要、请柬等不加盖印章。印章要盖在成文日期正中央,要求上不压正文。
第十七条 院发公文排版规格是:
(一)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 37mm ,左侧订口为 28mm 。
(二)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三)公文标题用2号黑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注意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四)正文用 3 号仿宋体字。
(五)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附件用 3 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 3 号楷体字。
(六)“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抄送机关和印制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
第四章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拟稿。学院的综合性公文,由党政办组织拟稿或者由党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稿。凡属职能处室业务性、专业性公文,由职能处室拟稿。
拟稿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用词规范,文字精练,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公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 ( 一 ) ”,第三层为“ 1 .”,第四层为“ (1) ”。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