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20日)
(1)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传达县教育局、县人事局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部署聘任工作。(2)以处室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明确搞好这次聘任的目的、意义。(3)制定学校各岗位说明书。
(二)实施阶段(10月20—
1、建立聘任委员会。学校成立由11人组成的聘任委员会,校长任主任,其余成员由学校党支部成员和教职工推荐的代表(4人)组成。
2、制定聘任实施细则。聘任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
3、个人申请。学校统一印制申请表。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写出书面申请竞争岗位和表态材料,具体表明个人聘上或聘不上的态度,并写明如聘不上竞争岗位,是否还参加低一级岗位的竞争,不按规定填写个人申请或逾期不交个人申请者,视为拒聘。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资格。
4、公开竞争。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竞争聘任大会,符合条件的高、中级人员参加述职。
5、民主测评。测评包括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学校统一印制测评票,被测评人员按取得任职资格的年度划分,同年度内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定性测评票为同意、不同意,任何人不得弃权。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的高、中级教师有资格参加定量测评。定量测评采取排名次的办法,不允许并列和重复名次,否则,按废票处理。涂改的按废票处理。每人每轮只投一次票,缺席人员不许补票。监票人、计票人由民主推荐产生,并注意回避。
测评步骤:
(1)对高级人员进行定性测评;
(2)对高级人员进行定量测评(落聘的高级人员可以申请竞争中级岗位);
(3)对中级人员进行定性测评;
(4)对中级人员进行定量测评;
(5)计算测评结果:
第一、将聘任委员会和中层以上干部组均去掉一个最高名次和一个最低名次,教职工组去掉15个最高名次和15个最低名次,然后按照聘任委员会占30%,中层干部占20%,其他人员占50%的比例加权汇总(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得出民主测评结果,排出名次。
第二、根据2001—2003年度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参加过本校2001--2003年度三次考核的,按考核结果20%、30%、50%的比例加权汇总;按两年成绩计算的,将另一年的成绩按比例平均分至两年加权汇总;只参加过本校2003年度考核的,按考核结果的100%比例加权汇总。
第三、将年度考核名次与本次民主测评名次以各占50%的比例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