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组织细则试行
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等。
第七章 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九条 围绕社区建设的具体任务,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第三十条 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倾听居民呼声,了解居民情况,关心居民疾苦,切实为居民群众特别是老人、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无业和失业人员等排忧解难。
第三十一条 加强社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社区服务室、社区活动站(点)等设施,组织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第八章 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三十二条 社区党组织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社区的居民群众,主动接受居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党组织成员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领导社区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三条 社区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的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凡遇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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