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组织规则
第十二条 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发社区内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共同建设社区。驻社区单位要通过共驻共建,为建设社区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十三条 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通过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下放和转移相应的权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社区的功能,达到责权利相统一,共同管理好社区,建设好社区。
第十五条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确定工作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第十六条 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原则。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共同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来抓;各机关部门在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下属单位支持社区工作,主动参与社区共建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出发,做好街道、社区的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
第四章 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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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