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
第七条 服务年资的
计算1.服务年资是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职之日止计算。退职之日以职员退职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 个月以上的以 年计算,不满 个月的不计。
2.属于下列各项的,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 个月以内的,不受此限。
第八条 给付日期
退职金在职员经核准退职,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九条 分期给付
由于特殊原因,本公司无力一次给付退职金时,可予分期给付。
第十条 附则
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