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执政能力考核细则
工作推诿,配合不力的每起扣0.5分
交办的信访未按期报结每起扣0.5分
(3)信息反馈灵敏。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摸,对排摸出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发现群体上访苗头及时报告,并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1分)
未经常性排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
出现重大上访事件未及时报告的每起担0.5分
(4)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本村群众反映的突出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1分)
无赴京上访人员,杜绝赴京集体访;到省、市、区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15%;到省重复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30%;到市、区重复集体访批次、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15%。未达到上述指标的每项扣0.5
(5)强化基础。村两委会成员中有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台帐资料齐全规范,年终及时装订归档。(0.5分)
8、征兵任务与民兵(1分)
二、经济指标(40分)
1、村级可用资金增幅达到平均值得7分,绝对额达到平均值得 7分
2、农民人均收入增幅率达平均值得6分
3、税收绝对额及增幅达到平均值得4分
4、三产税收额度增幅达到平均值得2分,绝对额达到平均值得2分
5、完成招商引资计划4分
6、辖区外企业注册引进每家奖0.5分,村出租房注册在外每家扣0.5
7、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0%得3分
8、合同兑现率达95%以上得3分
9、村重大项目坚持集体议事、按章办事、程序到位,并做好记录得2分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