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经济责任考核制度
严重者调离本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25、违反局规者视情节扣发生产奖或给予行政处分。
26、作业现场、邮件仓库、接班、转趟汽车不准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扣5分;
27、用袋单位每超储邮袋1条扣0。5分,挪用、散失每条扣1条,邮袋统计台帐、月报表、请、退清单填写数字每错一笔扣3分,每漏加盖名单,公章一处扣0。5分。
28、乱接电源、乱用电器设施,每发现一次扣5分,在计算机设备上使用其他用电设施,发现一次扣5分;
29、特快专递邮件、保价邮件,不单独交接,每发现一次扣1分。
第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