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职工考核规则
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2、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的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工作人员考核不计等次的年度,除因公(工)伤治疗、女职工产假的外,也按上述办法处理。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对无职可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降低工资级别;工资级别处于最低档次的,应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九、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县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县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把年度考核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县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局党组成员以及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财务基建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做好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