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生态建设退耕还林制度
抚育主要措施为浇水、松土、除草、打药、施肥等。“三分造,七分管”,造林后相关镇街必须立即落实人员,加强抚育和管护,提高成活率,确保造林成果。
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办法
(一)、资金来源
鉴于国务院[ ]25号文件已明确,国家暂不下达退耕还林计划,资金无法从国家财政取得,由区财政出资解决。
(二)补助办法:原是耕地的,参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每亩每年140元);原是经济林、未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在地边栽植风景树的,参照退耕还林政策给予补助;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在地边栽植风景树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六、措施要求
1、加强领导。南山建委、林业局及相关镇、街要将这项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包抓领导和专人负责,采取得力措施,按时高质量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努力提高南山绿化的品位和档次。
2、精心组织。退耕还林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要及早准备苗源,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相关镇、街要及时组织施工力量,严格按照栽植技术要点进行施工和后期养护工作,确保栽植质量和成活率。南山建委、区林业局要安排专业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3、检查验收。南山建委、区林业局每年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实施后的退耕还林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作务、不管护、苗木成活率低的坚决不予兑付,保证绿化的质量和效果。
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