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对急诊病人,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积极抢救,不得拖延。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应及时收住,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病人,或者延误病人救治。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会诊,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不得延误时间,转院时要有1名医生带上抢救药品及器械,以防在路途发生事故。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6.如遇重大抢救病人,需立即报告院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会议制度
1.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应每10天集中召开1次会议。
2.每位职工都要有政治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手册,并要结合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或阶段工作总结。
3.业务会议要求每位医务人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4.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
1.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台帐目录。
2.各科室(组)的设备由科室(组)负责人建立台帐目录。
3.全体医务人员均应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4.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5.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6.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职工有事必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取得同意后,将自身业务移交代班人方可离开单位。
2.有事请假7天内由医院批准,7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3、返院后应及时向院领导销假,不销假按旷工对待。
4.每迟到或早退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勤半天按1天计算,旷勤1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及日平均工资。
5.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6、院长有事必须向卫生局请假,取得同意后,向院务会打招呼方可离院,如有虚假,查清后按旷工对待。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药、贵重药品。
4.调配处方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三查:查药品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方、剂量、含量、用途)。
5.配方时应细心认真,不得修改处方。
6.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7.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