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治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治理国家,治理经济文化事业,治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这是对依法治国的科学概括。依法治教,简言之,就是指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这是本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之一。
2.以现行教育法律规范为重点,以宽厚的法学基本理论为本课题的研究依据。
五、研究的目标
1.培养一支有一定法律素养的校长、教师队伍;
2.提高研究对象
的法律意识和水平;
3.对依法治教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找出解决的办法
六、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深入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把提高校长、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同提高办学质量结合起来,联系教育实践中日益增多的法律问题,即组织校长、教师学习法律知识,又使他们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具体包括:
1.校长治理行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2.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3.校长、教师实用法律知识构成
4.学校常见事故处理
根据本课题研究的特点,我们采用如下研究方法:
1.调查法
2.个案研究法
3.行动研究法
七、研究计划
1.确定研究对象:2003年10月
2.收集资料:2003年11月----2004年5月,对校长、教师的基本法律素质、需求和依法治教现状进行调查,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
3.研究阶段:2004年6月----2005年6月,对课题组成员做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
4.在《锦州教育》上开辟法律咨询专栏。
5.在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设立法律咨询热线(2619135)。
6.总结经验:2005年6月----2005年10月,整理研究案例,编写《学校法律事务精析》、《学校常用法律知识手册》
八、组织机构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意义重大,涉及诸多教育政策、法律,必须在市教育局、学院的具体领导下进行。因此,本课题成立顾问小组,负者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下设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