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
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六个在”:
一、在根本上提高熟悉,转变观念。熟悉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熟悉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列入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选,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各相关部门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本好的教材。教委和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预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三、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治理,提高后进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后进学生档案,制定转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鼓励教师从各方面接近扣进学生,及时肯定他们的进步,表扬他们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错误,调动他们要求转化的积极性。教师备课时要较多地考虑后进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具体、形象、深入浅出,让他们听得懂、学得会,尝到认真学习的甜头,由厌学变为爱学。要开展一带一、一对好的活动,让班里优秀生与后进学生结成对子,使扣进学生受到优秀生良好品德、学习态度潜移默化的熏陶。
四、在治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教委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五、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给予推广,从整体上推进学校普法教育的发展。要建立并完善市对校、校对班、班对个人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要设立普法宣传员,负责拟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检查学生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定期督促,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在形式上拓宽渠道,灵活生动。除了课时学习法律外,还应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辟校园普法宣传栏,张贴有关法律条文,营造一个浓厚的法制氛围。要发挥红领巾广播站、影视录像的作用,定期举行有关法律测验及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法制图片展览,使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关心、爱护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把学校普法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形成网络,为学生成长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