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8月20日止,共收到灾补资金6,732,400元,支出6,654,900.24元,结余81,000元。其中:一般受损补助3,621,000元,严重受损补助2,094,000元,支付材料补差152,000元,三属补助113,400元;“过境线”特色打造:严重受损补助387,000元,材料补差24,000元;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付283,500.24元。灾补资金兑付严格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6.3”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兑付,资金兑付记录完整。恢复重建中所涉及的材料均已立档归建。
二、采取措施
(一)制定健全措施,扎实推进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
“6.3”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实行主要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各村,工作队员挂钩到户,同时紧急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党员、团员、青年突击队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建立健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制度。举全镇之力,团结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查险排险、千方百计筹措应急资金、调拨救灾物资、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全镇党员干部,在恢复重建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深入村组,多次到受灾户、贫困户、危房户家中察看、慰问,积极参与恢复重建。
针对“6.3”地震损坏严重、受灾面广的实际,按照县抗震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物资发放“七个一”工程,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切实从精神上、物质上关心受灾群众,让他们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双手、流自己的汗、盖自己的房的信心和勇气,扎实推进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保证了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局面。在抗震救灾期间共发放衣物10279件,棉被1400条,日用品折资4万余元,搭建帐篷275顶。
(二)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县委政府恢复重建政策,确保重建任务按时按质按量顺利进行
为确保我镇所有灾民在二零零八年春节前全部入住新居这一重大政治任务,xx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各项有力措施,坚决加以贯彻执行,将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恢复重建工作中,使全镇3621户一般受损户和176户重建户的房屋按时、按质、按量顺利推进。一是坚决贯彻执行资金补助政策。按照县民房修复加固、重建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进度、质量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二是坚决贯彻执行民房恢复重建质量管理规定。做到每户重建户的质量均有人监督,不按照质量要求建盖的房屋不验收,达不到防震保安的房屋必须按要求整改,完善后方可继续建盖,不符合建房地质要求的不予建盖,不按统一规划要求建盖的不给建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材不准使用,确保建筑质量安全;三是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督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坚决将督查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户,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四是坚决贯彻执行恢复重建期间的工作纪律。“6.3”地震是一次检阅我镇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纪律的大考验,如何完成春节前所有灾民全部入住新居这一重大政治任务,不仅取决于灾民,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