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时间。三是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镇主要领导听取维稳工作汇报,对全镇排摸上来的信访问题、不稳定情况进行细致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片长为第二责任人,由分管领导和片领导包案,限期整改,确保稳控。四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按照“发现问题在前,行动处置在先”的工作原则,制订了《**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干规定》,建立由镇党委书记为主任,镇长为副主任,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并聘请镇下属单位负责人、市区镇党代表、人大代表等担任评估员,定期对镇域内维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社会面不稳定的事件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应对措施。
三、建立健全“大维稳”矛盾调处机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整合各种资源,发挥各层面的积极因素,落实场所、资金、人员,建立立体交叉的矛盾调处网络。一是加强综治工作中心和流动人口管理所建设。积极开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吸纳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骨干人员进入综治工作中心和流动人口管理所,强化设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综治场所的维稳功能。二是深化义务信访协理员制度。2009年,**镇率先创立义务信访协理员制度,大胆聘用6名息访转化的“信访老户”为义务信访协理员,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09年,该镇通过义务信访协理员化解的矛盾纠纷达120多起,其中不乏影响全国及省市稳定的重大事件(如李青国、王孔乾,原系路桥区上访“民师”代表,经教育转化并聘任为义务信访协理员后,该镇再没有发生民师上访事件),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经验多次在国家、省、市级内刊和新闻媒体上刊发。当前,该镇在原有义务信访协理员基础上,积极吸纳镇退休老干部、老干警,以及村居“德高望重”的人士为联动调解员、义务调解员,进一步搭建起联系政府与群众、沟通情理与法律的“和谐之桥”。三是建立“三级”调解网络。2009以来,该镇按照“有人管事,有房议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原则,开展人民调解“网底工程”,建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居)队组人民调解助理员(信息员)三级队伍,明确不稳定因素定时排查和矛盾纠纷限期调解的职责。推行“以奖代补”和“信息奖励”,根据各级调解机构的工作实绩,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建立村居“三员合一”管理制度,将村(居)安全员、人民调解员、流动人口服务协管员合而为一,归并职责待遇。有效解决村级人民调解报酬落实难、问题发现难、人员落实难问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及村企,覆盖全镇,反应灵敏,功能强大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四是实行联合调处制度。完善“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有机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力量,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交通死亡事故、重大异常群体性事件,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员,以及分管领导、片领导、片长、驻村干部、村干部以及区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妥善调处,有效落实稳控。今年上半年,**镇共受理信访案件13起,其中4起发生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经查无实据,其余9起均依法依纪处置,及时给予回复;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111起,调处111起,调处成功率100%,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建立健全“大维稳”打防管控机制,着力推进面上稳控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主管,社会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